物理实验中心学生守则

一、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排。

二、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,写出预习报告,明确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步骤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和实验物品的特性。

三、实验过程中,提倡独立思考、科学操作、细致观察、如实纪录,自觉培养严谨、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勇于探索创新的学风。凡遇疑难问题,应及时请教指导老师。

四、及时整理实验数据纪录,不得任意修改实验数据,认真分析问题,不得抄袭实验数据,如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
五、保持实验室整洁,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,严禁吸烟、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乱扔赃物。保持实验室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打闹。

六、无故迟到超过十分钟或没有预习者,不得进入实验室做试验。

七、要爱护室内一切仪器、设备、材料、药品及用具,不得乱拿乱用,如遇缺损、不合规格等问题时,应及时报告,请求更换或补充,使用材料、药品要力求节约,不要过量,以免浪费。

八、实验室室内仪器、设备、工具、桌椅等物品,严禁私自拿出室外或借用。按要求需在室外继续进行实验时,所需物品应经指导老师同意,方可带出室外,并于实验完毕后,及时清理,如数归还。

九、实验结束时,学生应将实验数据记录、预习报告交教师检查并签字,不合格者,要重做或补做;合格者,应将所用实验仪器切断电源;实验物品全面整理,放回原处;桌面、凳子收拾整齐。经指导老师检验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十、实验报告应在下一次实验前交实验室。

十一、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使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,视其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。

攀枝花学院 产教融合发展部(公共实验中心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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